招聘教师有关事项通知
1、请报考人员(硕士研究生毕业除外)务必于1月28---29日两天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验证。
相关材料为:(1)自荐书(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、基本情况、教育教学水平、业务能力、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);(2)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(3)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;(4)《身份证》、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逾期未验证的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2、欢迎应聘平湖市东湖中学,并祝愿你应聘顺利!!!
电话联系:0573-85118534 13567380336
平湖市东湖中学